江蕙遭强盗 涉案陈嫌辩遭刻意栽赃

江蕙强盗未遂案事发大楼白姓总干事说,被告陈金标工作表现不好,在案发前一个月遭到清洁公司辞退。(李文正摄)

江蕙住宅遭强盗案,嫌犯陈金标否认犯案士林地院早上传唤大楼总干事、计程车司机淡水分局鉴识人员,总干事证明案发地环境安静,6楼尖叫声2楼能听得到,计程车司机说车上血迹歹徒所留下,鉴识人员详述报案后采证过程,但陈的辩护人陈达成认为,整起案件不合理地方就是「采证太完美」,应是刻意栽赃不具证据能力法官谕知5月2日续行审理程序

谢姓计程车司机证称,歹徒从政战学校上车,到案发地点下车,允诺半小时内回来,等待时间每半小时付500元,当歹徒上车后,发现他很喘,最后在淡水学府路前一条巷子让歹徒下车,之后就再也没客人上车,车内座椅、门把上就留有血迹。

陈金标辩称,如果他真的是歹徒,自己又住在学府路,怎么会在住家旁下车,一定会要求开到基隆证词完全不合情理,所以车上的歹徒绝对不是他。

另外,陈辩称自己是看牙医、看病时,血液被人抽取,拿到现场泼洒,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的鉴识人员表示,绝对不可能栽赃,现场迹证都是密封后刑事局鉴识中心比对。辩护律师说,警方证词都是虚伪登记,不应作为证据。

开庭过程,陈达成提问偏离主题检察官不断提出异议,包括与问题与案件无关、诱导证人错误引用、问题重复,不下数10次。审判长都认为异议成立,请辩护人修正问题,甚至连审判长都说,不然你问:「案发后你是如何知悉?」还说:「你到底要问什么?」法官最后谕知,5月2日再传唤警方DNA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