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退出...责任更重 高中导师费调涨至3000元106年生效

教育部表示,未来教官退出校园高中导师将分担学生安全、咨询辅导事项。(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教育部今(26日)宣布,公立高中导师职务加给经行政院核定后,106年1月1日开始,将从原本每月支给的新台币2000元调整到3000元,和中小学导师职务加给金额一致。

现行公立中小学导师职务加给月支数额,从101年起配合取消国民中小学教职员工薪资所得免税,由原本的2000元调整为3000元;但高中导师职务加给并没有随之调整,仍维持月支2,000元,衍生不一致情形教团抗议声不断。

教育部表示,基于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第3条文修正案附带决议要求应优先调整高中、职导师费至3千元;同时,107年新课纲上路后,将增加学生选修课程机会,需要导师在辅导、咨询等工作的配合与投。

教育部也表示,依据立法院附带决议,教官将逐渐退出校园,其所衍生之学校学生安全、咨询与辅导等事项,也势必得由导师承担与分摊,导师职责负荷更形繁重,因此职务加给有调整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