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飞涨受刑人生计沉重 矫正署调整生活费为3000元

▲提升监狱人权矫正署提高受刑人生活费。(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监所受刑人虽然由国家供应食宿,另外在监所工作还有工资,看似生活压力不大。但实际上,受刑人在监所中的卫生纸日用品,仍须以自己的生活费购买。以往法院检方立场都认为,受刑人每个月生活费只要1000元就够,但有鉴于物价飞涨,矫正署已于6月间发函相关机关,要调高受刑人生活费为3000元。

监所调高受刑人生活费的行为,当然是监所人权的进步,代表监所也跟上外界脚步,愿意正视受刑人的生活基本需要,更多顾到受刑人的生活。

矫正署表示,监所受刑人因案入狱后,很多时候会遇到犯罪所得追缴、或是面对赔偿遭强制执行等等问题,以至于虽然被关在监所中,每个月仍需支付费用。而所谓监所受刑人的「生活费」,是指监所受刑人在监所工作后所得的工资,扣除追缴、强制执行后,保留给受刑人使用的费用,外界惯称「生活费」。

由于监所人权长期低落,以往受刑人领到工资后,发现自己的工资减少,就向检方声明不服,或甚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监所与检方的执行行为。自2013年以来,检方与法院的见解,均依照先前矫正署的行政函释,保留1000元给受刑人当生活费。但自今年以来,法院开始认为1000元不敷受刑人生活支用,因此裁定撤销撤销监所与检方的执行行为。

有鉴于此,矫正署回应外界对于提升监狱人权的要求,在今年6月4日发函给检方与法院,表示将提升受刑人生活费为3000元,除了应付物价飞涨外,另外也可顾及部分受刑人在监所中看病的费用,更重要的,是代表监狱人权的提升,各界均乐观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