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可在监狱投票选总统? 矫正署给回应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对于民众想参与总统、立委选举,提诉讼、声请假处分,院方裁定行政诉讼确定前,应先设置投票所,矫正署回应等法院裁判结果再行处理。(赖佑维摄)

台北监狱服刑的林姓受刑人向法院提行政诉讼及声请假处分,要求可以参与明年选举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园市选举委员会在本案行政诉讼确定前,应先设置投票所。矫正署回应,桃园市选委会将提抗告,经等法院最后裁判结果再行处理。

台北监狱服刑的林姓受刑人想要参与明年1月13日的总统、副总统及立委投票,他向法院提行政诉讼及声请假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园市选举委员会在本案行政诉讼确定前,应暂先准予林男在台北监狱内,设置第16任总统、副总统与第11届立法委员选举之投票所或其他适当方法,供林行使前开选举之投票权。

矫正署回应,有关于假处分事件,相对人相对人桃园市选举委员会将提抗告,因此尚未最后决定。矫正机关是否设置投票处所,将待法院最后裁判结果再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