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1个月闪婚!新婚10天夫就入狱 她找网友一夜情怀孕生子下场曝

被告离婚前约一个月与网友发生一夜情而怀孕。(示意图/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高雄市一名李姓男子新婚才10天就入狱服刑,没想到妻子却和网友发生一夜情怀孕,还因此产下婴儿,他气得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但被告辩称,和原告婚姻早已破灭,她未发生一夜情仍会离婚。法官则认为金额过高,判被告赔偿5万元。

判决指出,李男控诉,两人于2016年6月结婚,妻子2017年10月9日产下小孩,小孩是她怀孕34周4天所生,反推受孕日应为2017年的1月26日;但他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因案入监服刑,因此非他所生。

李男说,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并产下小孩,严重侵害他的配偶身分法益情节重大,造成他精神上重大痛苦,因此求偿100万元精神慰抚金。而两人后来离婚。

被告则辩称,两人只交往一个多月即结婚,婚后对方就入监服刑,相处仅数日,感情基础薄弱;原告入监后,她独自承担家务,心力交瘁欲离婚,于2016年11月间搬离住处

▼被告和网友一夜情后怀孕,她说,因不忍杀害腹中生命,决定生下。(示意图/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谢女说,一时失虑与网友发生一夜情,之后未再联络对方,并非在婚姻关系中另结新欢,她因不忍杀害腹中生命,决定生下。她表示,和原告婚姻早已破灭,她未发生一夜情仍会离婚,她纵犯通奸罪,对原告损害亦非重大,对方请求赔偿金额过高。

桥头地院法官审酌两造仅交往约一个月即结婚,婚后相处数日,原告即入监服刑,无法履行夫妻同居义务夫妻感情仅能借由探监、书信往来等方式联络;被告于原告服刑期间离家双方婚后未及一年即离婚,夫妻感情基础难谓深厚。

法官认为,被告离婚前约一个月与网友发生一夜情而怀孕,之后亦未与该网友再有往来,并非于两造婚姻关系中与他人另行建立长期亲密关系。法官说,原告请求100万元实属过高,应以5万元为适当。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