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发工作费之名行贿!国民党立委简东明等58人遭起诉

国民党立委简东明。(图/记者李毓康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国民党屏东县立委简东明惊传贿选!屏东地检署侦办本届立委选举贿选案,查获被告国民党乡镇党部主任王荣仪和马昭明涉嫌以发放现金方式,为现任立委简东明买票,15日上午将简东明等共58名涉案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提起公诉。国民党文传主委林奕华表示,如果一审判决有罪,将对简东明停权。

现年50岁的王荣仪与现年44岁的马昭明为屏东国民党乡镇党部主任,此外,还分别兼任负责简东明玛家乡三地门乡选务工作根据地检署调查,被告简东明涉嫌在屏东潮镇联合之竞选总部以发放工作费为名,交付14.8万元给兼任玛家乡选务的王荣仪;也另付12.3万元给兼任三地门乡选务的马昭明,借以向有投票权的人买票。

王荣仪和马昭明两人取得款项后,即依简东明审核后的「玛家乡辅选干部名册」,以工作费的名义,亲自或委托转交1500到3000元不等现金给有50名投票权人;后者也依此方式,亲自交付2000至7000元给三地门乡7名有投票权人。

检方指出,王荣仪和马昭明两人交付款项时,是以有投票权人为单位,而并非以工作成果实际付出的劳力基准、没有指示具体工作项目或与该金额相当的工作内容,更没有一定的核销方式;且发放手法隐匿,多名被告均坦承有与王、马两人约定投票支持简东明。

简东明目前国民党为现任山地原住民立委,屏东县选委会表示,涉及违举罢免法部份必须静候定谳,才会影响其立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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