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揪国银16缺失 理专挪用管控不足

图为金管会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金管会上半年例行金检,发现本国银行有16大缺失,其中不动产贷款有关的缺失就有3大态样受到外界关注。包含个人购屋贷款等消费性贷款,没有提供限制清偿时间、无限制清偿时间两种方案给借款人选择,不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其次,办理企业建筑放款,按《银行法》规定,不动产放款不可超过存款与金融债3成,但银行对未取得工厂设立许可或登记证明文件者,没有计入限额中。且办理资金用途非购置房屋的贷款,也没有查证资金流向,致有借户将资金转至建筑经理公司或偿还购屋贷款。

另建商购地贷款征信也有欠严谨,金管会发现有建商财务状况显不足支应都更工案,银行却未分析因应策略,也未确实调查借款人检附的兴建计划是否周延,即核贷购地贷款。

根据金管会所公布今年上半年的缺失,最受外界关注的是,近期P2P诈骗案频繁出现,金管会也发现银行经营第三方支付、P2P业务等,并没有确实办理洗钱风险评估和身分持续审查。

值得关注的缺失还有电话行销扰民、销售高风险基金给高龄者。以及近期频繁发生理财专员、行员挪用客户资产事件,银行防范理专挪用的管控仍旧不足。

针对不动产授信风险和缺失,银行高层表示,目前对于建商的购地贷款或者是都更,都会要求「信托」,不仅可以强化银行债权保障、确保建商财务的监管能力,也降低烂尾楼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