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商未开发票 财部3度开罚

境外电商课税一览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25日指出,在我国登记税籍的境外电商共112家,其中仍有十家以上未开立发票预估2020年底将祭出第三波裁罚,每家罚锾为3万元。

基于我国统一发票制度独特性,还有境外电商业者全球化经营管理,财政部明订境外电商于2019年全年未依法开立云端发票者,可免依营业法及税捐稽征法规定处罚。

但自从2020年起,境外电商辅导期已结束,我国即可针对未开立发票者裁罚。官员表示,我国在今年7月针对未开发票的25家境外电商祭出第一波裁罚,罚锾为3千元。

而2020年9月仍有22家境外电商未开发票,国税局采第二波处罚、个别裁罚9千元。根据估计,今年底可能还有十家以上的境外电商对国税局「不读不回」,未加入开发票行列,国税局将祭出第三波裁罚、每家罚3万元。

官员分析,境外电商最常违规者多为没有境内报税代理人的业者、但多为小型商家,大型境外电商多半都是委托台湾会计师代理报税,可有效依循法规。

根据台北国税局统计,2020年前十月境外电商营业税额为39亿元;自2017年登记税籍以来,境外电商每年营业税收依序为18亿元、35亿元、43亿元,加上今年前十月金额,累计境外电商缴纳营业税额达135亿元。

此外,境外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度营所税分别缴纳7.1亿元、9亿元、10.8亿元,至于2020年度营所税要等到明年五月报税季后才能统计,但境外电商近三年累计营所税额已达到26.9亿元。

台北国税局也指出,目前有112家境外电商来台登记税籍,确定已导入发票系统的业者超过90家以上,等于有八成境外电商已依循我国营业税制法遵,且多数仍主动补报补缴营业税,自2017年以来,境外电商累计销售额为3,361亿元,其中补报销售额约32亿元、补缴营业税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