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这款「军中霸主级饮料」!女中士搬5箱回家喝 结局惨赔13倍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陆军吴姓中士去年11月29日趁着在彰化营区服务机会,搬走5箱有「军中霸主饮料」之称的阿萨姆系列饮料,并开车载回位于台中住家亲属饮用事迹败露后她辩称有经过许姓士兵同意,但彰化地院法官不采信,日前被依陆海空军刑法判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万5000元,相当于是饮料金额的13倍。

▲吴女坚称没有偷窃,搬饮料过程有数名官兵目睹,都没人制止。(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吴女2019年11月29日中午12时许搬走营区内2箱阿萨姆红茶和3箱阿萨姆奶茶(总价值约1080元),接着自行开车载回台中市的住家,直到同年12月6日才被军中同仁发现,急忙归还搬走的5箱饮料。

吴女辩称,当日的确有把5箱饮料搬回家,但绝对没有任何窃盗意思,「之前部队有多的饮料、面包长官会在群组问有没有人需要,我无意窃盗,我当时以为担任伙委的许姓女兵同意权,问过她之后才拿的」,况且搬饮料时也有其他官兵目睹,也都没有人上前阻止。

不过,严姓组长证称,军中发放饮料一是发给个人,不喝可以自由处分,二是没发完的会留为库存,或是留待下次发放时再一并给,直到整个任务结束前,才会询问上级(连长或营长)看剩下的饮料要怎么分配,这并非伙委可以决定的事,再说了,发饮料一定是散装的,哪有可能直接整箱搬,那些一定是库存品,「她(吴女)也不是第一年当兵,这些发放流程她一定知道。」

▲吴女自己开车把饮料载回家。

而目睹搬饮料过程的陈姓伙房兵也证称,军中有阶级关系,看到吴姓中士的行为也只能跟上级回报,一层一层报上去,不能越级,「她是中士,我是伙房兵,我看到她搬饮料,碍于阶级关系也不能说什么。」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吴女贪图小利窃取部队财物,犯后矢口否认,经要求返还却只先搬回2箱,严姓组长清点后发现数目不对,才补上另外3箱,显见犯后态度不佳,至今也没有达成和解,最终依陆海空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8款之在营区窃盗罪,判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万5000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