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这款「军中霸主级饮料」!女中士搬5箱回家喝 结局惨赔13倍
陆军吴姓女中士去年11月29日趁着在彰化营区服务的机会,搬走5箱有「军中霸主级饮料」之称的阿萨姆系列饮料,并开车载回位于台中的住家供亲属饮用;事迹败露后她辩称有经过许姓士兵同意,但彰化地院法官不采信,日前被依陆海空军刑法判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万5000元,相当于是饮料金额的13倍。
▲吴女坚称没有偷窃,搬饮料过程有数名官兵目睹,都没人制止。(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吴女2019年11月29日中午12时许搬走营区内2箱阿萨姆红茶和3箱阿萨姆奶茶(总价值约1080元),接着自行开车载回台中市的住家,直到同年12月6日才被军中同仁发现,急忙归还搬走的5箱饮料。
吴女辩称,当日的确有把5箱饮料搬回家,但绝对没有任何窃盗的意思,「之前部队有多的饮料、面包,长官会在群组问有没有人需要,我无意窃盗,我当时以为担任伙委的许姓女兵有同意权,问过她之后才拿的」,况且搬饮料时也有其他官兵目睹,也都没有人上前阻止。
不过,严姓组长证称,军中发放饮料一是发给个人,不喝可以自由处分,二是没发完的会留为库存,或是留待下次发放时再一并给,直到整个任务结束前,才会询问上级(连长或营长)看剩下的饮料要怎么分配,这并非伙委可以决定的事,再说了,发饮料一定是散装的,哪有可能直接整箱搬,那些一定是库存品,「她(吴女)也不是第一年当兵,这些发放流程她一定知道。」
▲吴女自己开车把饮料载回家。
而目睹搬饮料过程的陈姓伙房兵也证称,军中有阶级关系,看到吴姓中士的行为也只能跟上级回报,一层一层报上去,不能越级,「她是中士,我是伙房兵,我看到她搬饮料,碍于阶级关系也不能说什么。」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吴女贪图小利窃取部队财物,犯后矢口否认,经要求返还却只先搬回2箱,严姓组长清点后发现数目不对,才补上另外3箱,显见犯后态度不佳,至今也没有达成和解,最终依陆海空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8款之在营区窃盗罪,判处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万5000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