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藏鏡人條款」上路 金控股權關係圖攤在陽光下

「揪藏镜人条款」5月10日上路,中信金(2891)大股东辜家、国票金大股东蔡家与玉山金大股东持股全都露,各持有8.87%、9.98%及5.105%,显示过去这些大股东多利用转投资公司分散持有金控股权,当「被掀牌」后,金控背后大股东真实持股就全摊在阳光下。

那么是否反会变成市场派狙击标的?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昨(14)日说,所有上市柜公司都得适用「证交法」第43-1条新规定,一体适用,让资讯更透明、公司治理更有效率。

过去金控大股东因低持股成被狙击标的,如台新金、中信金都曾被市场派「盯上」让公司派警铃大作,「被掀牌」后,是否可让大股东增加持股捍卫经营权,受市场瞩目。

金管会修正证交法43-1条和183条,将大量持股申报及公告门槛从10%降到5%,外界称「揪出藏镜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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