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总会移转国有案 声请提案大法庭遭驳

最高行政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党产会认定中华救助总会是国民党附随组织,要求将价值8亿多元不动产及6164万元移转国有,救总会声请停止执行,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另又声请提案至大法庭裁判,但仍遭最高行驳回。

党产会认定救总会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今年3月23日作成处分,要求救总在处分送达次日起30天内,将被认定为国有的不动产及已移转他人而无法返还之不当取得财产,追征价额后,移转国有。

救总会声请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裁定移转部分停止执行,案经党产会抗告后,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财产移转后,就算救总会在本案诉讼中胜诉确定,国家也不会难以赔偿,不符停止执行要件,逆转驳回全部的停止执行声请确定。

救总会不放弃,再声请提案至大法庭做统一见解,但最行认为,当事人若认为足以影响裁判结果的法律见解与之前裁判法律见解已产生歧异,必须在审理事件期间提出声请,而本件停止执行抗告案已在6月裁定,救总会未在审理期间提出声请,而是裁判后才提出,不符要件,故驳回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