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到会说明 公平会照罚
阳明山瓦斯管路企业社的负责人蔡承祐,因「假安检,真销售」瓦斯安全器材,被公平会调查,但蔡承祐却拒不到会说明,更不提供相关资料,公平会依公平法第43条规定处以新台币5万元罚锾。
很多人都知道,法院传唤,如果拒不到案,是会被通缉,但是,对公平会的调查,鲜少人注意到「拒不到会说明」会如何?公平会可依法处新台币2万元至25万元罚锾。
阳明山瓦斯管路企业社,公平会指出,是以贩售瓦斯安全器材为业,行销手法,也是过去常见的,在上门前几天,先投递服务通知单或是「通告」,接着上门进行瓦斯安全的检查,更重要的是推销他们的器材,这种行销方式与目的,就公平会的认定中,是误导及欺瞒民众的行为,整个行销方式,是足以影响交易秩序之欺罔行为。
就此,公平会为了解阳明瓦斯管路企业社是否如民众所检举,有不当的销售行为,依程序要求他们到会说明,但是,却没有在期限内到会说明,也就是「拒不到会」,公平会于是开罚。
拒不到会,又被罚,是否此案就此了结?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指出,在开罚之后,还是拒不到会,公平会就依手中所得到事证迳予处理,也就是说,若公平会依据手中所得事证认定为有违公平法,还是依法处分,而且还会把拒不到会说明的「恶劣行径」加权后,纳入处分。
如果业者拒不缴纳罚锾,公平会说,若有拒不缴纳罚锾者,就会将案子送到法院的行政执行处,届时,法院会依法处理看是要扣财产还是查处房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