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芮逼近 劳动部:出勤以安全为考量、遇发薪日可提早作业
▲劳动部。(图/记者廖婕妤摄)
记者廖婕妤/台北报导
康芮台风逼近,劳动部提醒,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是否出勤,重点在于防灾与避险,应以劳工安全作为首要考量;另以来到月底,可能适逢许多公司的发薪日,劳动部也提醒雇主提早薪资作业,预为因应。
劳动部表示,已发布「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明定天然灾害发生时,劳工出勤管理、工资给付及有关权利义务等事项,事业单位可依产业特性,与劳工事先妥为约定相关事宜。
劳动部说明,台风等天然灾害发生时,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经途中任一辖区首长已通报各机关停止上班,劳工因天灾而未出勤,非可归责于劳工,雇主宜不扣发当日工资,亦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且不得强迫劳工补班、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处分。
劳动部指出,事业单位如因营运性质仍需要劳工从事工作,除应照给当日工资外,也宜再加给劳工工资,并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贴,或其他必要协助;劳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发生职业灾害,在治疗、休养期间,雇主应给予劳工公伤病假,并依《劳动基准法》第59条规定标准给予其职业灾害补偿。
劳动部说,官网已设置「天然灾害劳工出勤权益」专区,雇主倘未参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办理,以致违反《劳动基准法》之工资、工时等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动部1955专线提出申诉,以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