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宇纶骑车撞人不罚 统促党成员提抗告遭驳回

柯宇纶。(中时资料照)

艺人柯宇纶今年1月因对统促党比中指挑衅引发冲突被控脚踏车推撞对方,而遭蒋姓成员殴打他的后脑勺,事后虽互不提告,但警方仍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柯、蒋2人移送裁处法院裁定柯不罚、蒋裁罚3000元。蒋不服柯未裁罚,向法院抗告,法院以蒋无权抗告,予以驳回

警方调查,柯宇纶今年1月5日下午骑脚踏车行经台北市南京东路、光复南路口附近,对统促党选举宣传车比中指,对方也比中指回敬,其中蒋姓成员认为柯用脚踏车撞人,动手殴打他的后脑勺,柯认为是自己挑衅在先,决定不提告,但警方认为,双方大白天路上打架,违反社维法,讯后将柯与蒋2人移送裁处。

法官勘验附近监视器画面,认为当时现场一阵混乱,柯男是遭对方阻拦,为牵脚踏车离开现场而推撞到对方,且蒋男证称未目睹柯以脚踏车撞人过程,柯虽有加暴行于人之客观行为,但无法认定有施暴主观故意,裁定柯不罚。另蒋男则裁罚3000元。

事后,蒋提抗告,指他确实有看到柯以脚踏车撞人,而非法院裁定指是听他人转述,且柯事后与他及被撞者签立和解书认柯骑车撞人故意,请求法院撤销柯不罚裁定,让柯负违反社维法责任。法院认为,本案只有柯本人及移送的警察机关具有抗告权,蒋无权抗告,依法驳回。

柯宇纶是导演柯一正之子,曾以「翻滚吧!阿信」、「念念」2度入围金马奖男配角,2018年被大陆网友举报支持太阳学运,贴上「台独标签连带使他演出的电影强尼.凯克」在大陆上映时临时被撤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