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警方陷害教唆查获百克大麻 法官判2男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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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姓男子及陈姓男子前年被控交易毒品,现场查获14包大麻、约101.48公克,检方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查出,员警授意线人出面向被告江男洽询毒品交易事宜,因「陷害教唆」江男及陈男都判无罪。

检方起诉指控,江、陈在2019年9月8日以通讯软体LINE接获A1(真实隐匿)洽购该毒品,即于隔天晚上与对方联系,并相约以8万3000元交易大麻100公克,A1随后依指示至江的住处楼下会面交易,不料双方就交易细节骤生争执。

检方指出,江男确认A1有能力付款后,旋电联被告陈将装有14包大麻(约101.48公克)之超商购物塑胶袋携至楼下,准备银货两讫之际,适为据报到场之员警当场查获而未遂,检方认定江及陈涉犯贩卖第二级毒品未遂罪。

北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由员警授意A1出面向被告江洽询毒品交易事宜,江男原先并无贩卖毒品大麻之犯意,而系遭A1所代表之警方以高额数量及价金,主动、积极寻求交易等行为引诱、挑唆而萌生犯意,员警甚至提供A1面额8万3000元之玩具钞佯作毒品交易价金。

法官认定员警已构成可归责国家行为之「陷害教唆」,其行为已过度干预江男形成自由,且于本案中均刻意隐瞒A1为警方线民之事实,又警方对被告2人所为现行犯逮捕、附带搜索之程序亦难认合法,判决江、陈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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