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远航掰了!民航局确定废证 张纲维不发薪可处「3年以下刑责」

记者李宜秦台北报导

远东航空去年底爆发停航乌龙事件交通部民航局以无预警停飞为由,向交通部申请废证,民航局今(31)日表示,废证程序已完备,宣布正式废除远航民用航空业营运许可证。

交通部表示,由于远航并未依照民用航空法第48条第3项规定,于主管机关核准后60天始得停业,民航局认定违规事实明确,依民航法第112条第4项规定,报请交通部废止其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交通部今日确定同意废证。

▲远航MD-82机队。(图/记者李毓康摄)

交通部表示,废止远航之民用航空运输业许可后,原属远航之国际与两岸航线航权亦一并废止,未来将另行分配。远航原飞航6条国内航线,包括松山台中高雄澎湖金门离岛地区,运能占比约30%。

交通部进一步表示,远航停航一个多月以来,负责人相关承诺一再跳票,始终未能兑现,除了资金未如期到位以外,也未能如期于1月6日发出去年12月份员工薪资。交通部废止远航许可后,若有投资人愿意投资远航重新经营民用航空运输业,可依照民航法相关规定提出筹设申请,民航局将依法进行五阶段审查,以确保飞航安全及公共利益。 交通部强调,现阶段会会同有关部会全力做好消费者及员工权益保障相关事宜,同时呼吁远航负责人张纲维确实负起照顾员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否则将面临司法单位依民航法第110条之3处以三年以下之刑责

▲远航董事长张纲维。(图/记者林敬旻摄)

民航局表示,过去3年极力辅导远航,除2度裁处该公司及负责人共计新台币520万元以外,为保障公共利益、辅导远航走向健全经营体质,民航局陆续采取强化飞安监理、限制老旧飞机MD飞时、要求机队汰旧换新、设立消费者信托专户、改善资金贷与关系人问题等措施

民航局指出,远航无预警停飞违反民航法,造成社会恐慌、滞留在外旅客及员工权益受损,且远航国内所营航线市占率达37%,运输供给骤然中断造成运能缺口,致离岛居民无法返乡,尤其适逢选举与农历春节疏运尖峰前,造成12万多名旅客权益受损。

远航去年12月12日爆发停飞危机,董事长张纲维隔日出面,宣称是乌龙一场,强调远航没有要停业,并表示资金会在两周后到位,但事后却不断跳票,不只如此,连全体员工的12月薪水也无法如期发放。

远航于1月23日再度召开记者会,宣称将有新投资人接手远航,也募集30亿元资金,并向民航局喊话,只要告诉远航资金要准备多少、需要完成什么程序,远航都会立刻着手执行,金流也会入帐。

不过交通部次长王国材当时表示,即使远航不被废证,仍无法立刻复飞,还需经过五阶段的审核程序,并说远航是「搞错顺序」,应该先提五阶段验证,再来谈复飞,与是否废证无关。

▲远东航空1/23记者会,投资人代表蔡慧玲。(图/记者林敬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