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猪进口 台东县府表态:不配合

卫福部政务次长薛瑞元表示,地方自治条例因抵触母法,明年将会无效。对此,台东政府则发声明,将不会配合不当政策。(民众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蔡政府宣布明年1月进口莱克多巴胺美猪,多个县市食安自治条例规定莱克多巴胺零检出,但卫福部政务次长薛瑞元28日说明,地方自治条例因抵触母法,明年将会无效。对此,台东县政府则发声明,将不会配合不当政策。

台东县政府表示,有鉴于中央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放含有乙型受体素(俗称瘦肉精)的美国猪肉进口台湾县府为保障县民健康与安心饮食权利,特修订台东县食品安全自治条例因应

县府修订条文包括增订「第八条之一:本县辖内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之猪肉及其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

县府也配合增订罚则「第十二条之一:违反第八条之一规定检出乙型受体素含量,但未超过中央主管机关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安全容许标准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于10月16日经台东县议会3读通过,亦即规定在台东县产销之猪肉及其制品皆不得含有瘦肉精。

县府指出,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条即明订县市主管机关为县市政府,且依地方自治法精神,县市政府基于地方特性及保护民众的立场应有订定加严标准的权利,基于保障县民健康与食用安全的考量,将不会配合不当政策,一定会与县民站在同一立场,善尽保护县民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