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偷吃17岁嫩妹!「失联40年」再出现...中风又失禁漏尿 3子女直接放生
▲偷吃17岁嫩妹,抛下妻小,直接失联。(图/翻摄pakutaso)
一名台南的欧姓男子40年前偷吃,跟当时工作的17岁女员工生下一名男婴,随即抛下妻子以及3名子女,「完全失联」搬到台南。后来欧男因为脑中风行动不方便,仅靠着每月3628元的老人年金勉强过活,由于需要人照顾、支付医疗费用,对此3名子女提出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台南地方法院审理结果出炉。
根据判决书中指出,自欧姓子女年幼至今,欧父40多年来不闻不问,并未尽扶养之责,3兄妹的生活费、教育费都是由不识字的母亲身兼3分工承担,不忍母亲辛劳,国中毕业后,便就读军校、半工半读以及外出工作分担家计。
由于欧父因膀胱无力会失禁,日常必须包尿布,再加上脑中风行动不便、智力退化,虽每月领有3628元的老人年金,加上子女所支付的照护费用,每月还有1万多可以花用,但如今三兄妹都已成家,还一边分摊母亲的生活花费,无力负担父亲的额外开销,才决定提告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结果出炉,子女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据了解,欧父在婚后主要是在市场摆摊卖鸭肉维生,早上工作,下午便跑去下棋或是到舞厅跳舞,之后开始欠下债务,甚至搭上了17岁的女员工大搞外遇,还生下一名男婴,随后便搬到台南,抛下妻子以及3名儿女与家中断了联系。
法官审理后认为,欧父因为脑中风、行动不便又失智,确实需要家人照顾,但他外遇后离家,未尽到对3名子女的扶养义务,另因仍有当初与女员工所生的儿子照顾,若要求3名子女负担扶养义务,显然有失公平,因此,最后裁定准许子女们的诉求,判决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