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誰損大法官公信力? 綠自種苦果

明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僵局未解,行政院长卓荣泰又抛出不排除释宪,引发在野不满。 记者陈正兴/摄影

自宪法法庭受理执政党的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案后,蓝白对大法官公信力即生质疑,在朝野高度对立,新任大法官人事名单于现任届满前,获立院同意通过的可能性不高的情况下,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犹如冻结大法官。然而,这是民进党自己种的因,苦果得由绿营自己尝。

翁晓玲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第四条,将大法官「现有总额」明定为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所定之大法官人数,即十五位。她也提案修正宪法诉讼法第卅条,其内容为:「判决,除本法别有规定外,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宪法法庭若停摆,影响层自然相当大,但当大法官立场鲜明到令人无法再相信其公正和威信,执政党又以释宪作为政争工具,透过法律限制司法过度扩张,已找不到其他的吓阻手段。

像执政党继挥刀砍国会改革法案,明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因未编足原民禁伐补偿预算,五度遭在野党退回,行政院长卓荣泰不排除跳过覆议、院际协调和沟通,迳行声请释宪。卓揆此举几证明,执政党一直将释宪这张牌捏在手上,端视时机打出。

在野党忧执政党藉司法工具,箝制立法院的宪政空间,不是空谈。民意代表于国会殿堂中,衔民命而修法、立法,监督行政权,代民尽制衡义务,放眼国际,每一民主健全发展国家莫不是如此。倘手握国之权柄的执政党能肆意用释宪威胁在野党,不仅侵害立法权,亦矮化司法权,沦行政权的附庸,严重破坏权力分立。

司法权被称为「最安静的权力」,不能主动参与政争,只能被动地作为中立仲裁者,处理争议。原因无他,司法权具法律解释权,若主动介入则恐成「巨兽」。执政党强迫司法权介入,岂不也陷司法权于不义?

民进党批国民党、民众党毁宪乱政前,不妨思考在一连串政治攻防当中,不停折损大法官公信力者究竟是谁?一言兴邦,一言丧邦,能否保住所剩不多的大法官公信,就在民进党一念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