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耀访新竹收容所 关心新竹神社保存现况

新竹文化副局长李欣耀拜访新竹收容所关心市定古迹「新竹神社」现保存状况

新竹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因应文化部今年12月1日新颁布「公有文化资产补助办法」,新竹市文化局副局长李欣耀14日拜访新竹收容所,关心市定古迹「新竹神社」现保存状况,并请所长同仁协助向文资局积极争取修复经费以利古迹之保存与维护。

新竹市文化局表示,新竹收容所(靖庐)原为日治时期的「新竹神社」,台湾光复后由警备总部新竹分区部及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管理,后由内政部移民署管理,目前是「内政部移民署中区事务大队新竹收容所」使用管理中,其土地所有权新竹县

新竹神社自1940年完工迄今约76年历史本体损坏严重亟需修复,然依据旧有的文资法,因其属中央政府机关及其附属机关(构)管理,故须由该管理机关自行编列预算进行修复,新竹市文化局曾多次行文新竹收容所,请其尽速编列预算进行修复,惟因预算排挤效应,至今未果

文化资产保存法今年7月新修订,对于公有文化资产,增订主管机关于必要时,得予以补助。而文化部也因应修法,于12月1日新颁布「公有文化资产补助办法」,希望借由新修正补助办法的适用,新竹收容所可以向文化部争取古迹修复补助经费,以利回复古迹原有风貌

新竹收容所表示,新收容所预定地位高雄永安,目前正在办理新建工程,原完工表定日期为明(106)年6月底,惟工程进行中发现须办理增加预算事宜,7月至11月办理停工,12月业已复工,故新竹收容所搬迁日期,初估最快亦需延至107年。收容所并表示,目前收容所是神社管理单位,必将竭力作好日常管理维护,至于向文化部争取修复经费乙案,因考量修复计划完整性,希望将馆舍移交回地方政府后,由地方政府办理后续古迹修复工程。

新竹市文化局表示,目前所见的新竹神社为第二代神社遗址,于1940年完工,其中社务所(目前作为收容所行政中心)采用经久耐用的桧木,精细的匠工技术,使得建筑本身历经风雨仍得以保存,屋角的「鬼瓦」与「悬鱼雕工优美,显见昔日之华丽讲究

新竹神社的社务所可说是台湾目前所见最大者,可见仪典繁盛,亦可从中见证当时新竹州政治地位的重要,而神社与州厅的配置,位于城市两端遥对,显现日治时期「祭政合一」的观念,也是全台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