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職權修法 送總統及行政院咨請公布
立法院日前完成国会职权修法三读,国民党立委盼该法能将阳光照进国会,民进党立委则指责该法是扩权恶法。记者潘俊宏/摄影
立法院会5月28日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刑法部分条文。立法院人士说,今天已把全案送总统府及行政院,将咨请总统公布。
民团发起「青鸟行动」,号召民众到立法院外抗议国会职权修法,而在蓝白挟人数优势下,朝野历经4天表决大战,立法院会5月28日三读修正通过关于国会职权修正法案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刑法部分条文。
行政院长卓荣泰5月28日深夜指出,政院将会在收到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条文后,研议依宪法增修条文所定程序移请立法院覆议。
立法院会5月31日进行第11届第1会期第16次会议,院会中由秘书长周万来宣读第15次会议议事录,包括前次院会「讨论事项」第1案和第2案(即国会职权法案)均决议修正通过。当时院会主席、立法院长韩国瑜宣告,针对第15次会议议事录,并无委员或党团提出错误或遗漏之处,议事录确定。
关于三读通过的法案何时送出立法院,立法院人士说,相关文书作业整理很快,今天送出立法院。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范,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的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核可,在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天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15天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1/2以上(57人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