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修法私校教职员比照公立 育婴留职停薪可累计年资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修正草案。(摘自国会频道YT))

为保障私立学校教师育婴留职停薪年资采计的权益,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修正草案,私校教职员可比照公立学校,依法令办理育婴留职停薪期间,选择全额负担并继续缴付退抚储金之费用,并计育婴留职停薪年资。

根据三读条文规定,私校教职员依法令办理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得选择全额负担并继续缴付退抚储金之费用,并计育婴留职停薪年资;其应拨缴之退抚储金费用,得延迟3年拨缴。

提案的民进党立委赖品妤三读后发言表示,今天是历史时刻,感谢跨党派委员同事支持,以及教育部从善如流,让提案在没有院版的前提下三读通过。

赖品妤认为,现行法令规定,私立学校依法办理育婴留职停薪,没办法如同公立学校教职员一般,给予缴付退抚储金及累计年资的保障,养儿育女面对困难,不会因为在任职于公、私立学校有所差别,法制面相关的育儿保障不应该有所区别,否则将造成私立学校教职员工作权益损失。

她说,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大多还是女性教职员为主,在工作与家庭间,被迫无法累计年资,影响职涯发展,甚至因而放弃工作,衍伸出非常严重的性别权益落差。

赖品妤也说,现今少子女化,政府必须给予愿意生儿育女的民众最大的照顾与支持,若因为没有获得法治保障,导致无法无后顾之忧的生育,将对少子女化的冲击,她非常开心今天在私校教职员工作权、性别平权、生育友善环境工程又前进了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