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影视城计划 底价22亿拚2023标售

新北影视城计划之一「林口力行段第四种产业专用区」原承租给民视设置户外影城及影视研发大楼,但业者终止合约后发展卡关,审计处指出,市府未检视业者投资执行计划书,导致计划落后,已将该案送交监察院调查。(新北市经发局提供/蔡雯如新北传真)

「林口力行段第四种产业专用区」位在林口区信义路、文化二路二段路口,为新北影视城计划之一,市府与民视终止租约后发展卡关。审计报告指出,市府未检视业者投资执行计划书,因此未采取有效因应措施,导致计划落后,并送交监察院调查。对此,经发局表示,市府全程掌握开发,计划招揽科技产业进驻,预计2023年力拚标售。

新北影视城计划分为林口国际媒体园区、林口力行段、林口工一部分用地3块基地,其中林口力行段第四种产业专用区占地约4054坪,2013年招租由民视得标,原先签订20年租约,民视也计划设置影视研发大楼,不过受疫情、自媒体崛起等影响,民视提出终止契约,虽然建物兴建进度已达6成,却只能全数拆除,由市府整地标售。

审计处指出,市府办理新北影视城开发招商案,没有检查业者的投资执行计划书,因此无法及时察觉业者建设进度落后,并采取有效因应措施。

另外,市府也没有审慎评估民视终止林口力行段租约后的财务可行性,便同意办理契约变更,导致开发量体大幅缩减,不仅违反公开招商的公平合理原则,原先预计建构的影视旗舰区目标及效益也无法达成,因此已在去年函请市长查明,并报告监察院。

经发局表示,因受疫情、产业型态改变等影响,新闻影视产业有较大变动,民视承租过程中都有依照规定缴交租金,终止合约后,也没收履约保证金,已尽最大管理能力协助业者履约。

经发局说,林口区力行段去年曾延标一次,底价近22亿元,因标售期间遭逢本土疫情再起,搅乱业者投资布局,加上近年营造成本及缺工等因素,建物兴建费用骤升,厂商投资较趋于保守,因此未能脱标,市府去年底和今年初皆召开招商说明会,将依市场回馈意见、地价评估,重新思考产业进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