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开房间「一次性侵2女」 他吐10万换缓刑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刘姓男子去年7月带2名酒醉女子旅馆休息,在2个多小时内性侵2女得逞;台北地院依2个乘机性交罪判处他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应执行2年,同时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判决指出,刘男与在酒店工作的A女为朋友关系,去年7月13日凌晨2时许,他以电话联系A女,告知他在某酒店内,A女即带B女前往赴约,与刘男一同饮酒直到凌晨5时许,3人再到北市某旅馆开房间休息。

2女因不胜酒力而在床上睡着,刘男趁2人无法抗拒之际,在2个多小时内先后对A女、B女性侵。同日上午8时许2女清醒后,A女发觉自己下半身赤裸,B女则全身赤裸,A女质问刘为何B女未着衣物,而与刘发生争执,刘随后以到柜台加时为借口离开旅馆,2女随即报警

出庭时坦承犯行法官审酌他与A女原旧识,一时意乱情迷、思虑未周而对2女乘机性交,并非预谋犯案,且与2被害人达成和解,同意赔偿2女各5万元,已给付完毕,因此给予缓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