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监管单位:小额网贷公司展开助贷或联贷业务需出资不低于30%

大陆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2日晚间就网路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小贷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的,在单笔联合贷款中,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未经银保监会批准,网路小额贷款业务不得跨省行政区域开展网路小额贷款业务。

银保监会网站刊登的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经营网路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四倍;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一倍。

征求意见稿并明确了经营网路小额贷款业务在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方面应符合的条件

其中,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下同)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而且,小贷公司对自然人的单户网路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三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小贷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

小贷公司还需要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不得用于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等用途。

就在中国金融科技巨头--蚂蚁集团即将A+H上市前夕,人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人行旗下金融时报官方公众号周六晚间转载学者文章称,有些BigTech公司设立之初不需要接受审慎监管,但后来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比如蚂蚁集团,拿到了很多的金融业务牌照,可以进行与银行类似的存贷款业务,就需要进行审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