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释宪胸有成竹 法界忧大法官蛮干

宪法诉讼专家、前法官张渊森律师表示,如果宪法法庭受理释宪声请案,且认为新修正的宪诉法可决门槛违宪,可能仍可依宪诉法43条规定裁准暂时处分、冻结争议法律。(本报资料照片)

《宪法诉讼法》修法后规定,违宪宣告的大法官须超过9人,但现有8名大法官如果在民进党立院党团提出释宪声请后,认定这次修法是司法院与立法院「机关争议案件」介入审查,过半同意就可裁准冻结法案;有法界人士就说,尽管立院的机关代表可用「有偏颇之虞」声请大法官回避,但审判权力在大法官手上,倘若「蛮干」下去,仍可让新版《宪诉法》无法上路。

宪法诉讼专家、前法官张渊森律师25日表示,修法后宪法法庭形式上看似暂时不能审案了,但《宪诉法》声请释宪的期限规定及审查庭仍持续运作,不会暂停适用。

如果宪法法庭受理释宪声请案的案件,且认为新修正的宪诉法可决门槛违宪,可能仍可依《宪诉法》43条规定,裁准暂时处分、冻结争议法律。

此外,张渊森也主张大法官决议门槛不应受立法院的法律拘束,因为两院都是宪法机关,宪法规定大法官职司解释宪法,可对法律及命令审查其是否违反宪法,但没有明文授权立院可以规定大法官的决议门槛。

法界人士表示,一旦谢铭洋等8名大法官裁定受理民进党团立委的释宪声请案,并裁准暂时处分,仍可依现行过半数同意的规定宣告违宪。但也有法界人士认为,依修法立法精神,要有10名大法官评议,且须9名大法官同意才能作成判决及暂时处分裁定。

不过,日前8名大法官由书记厅代表,抢着在修法后,跳出来谴责新法,心证俨然已经形成,或许立院可以大法官恐构成《宪诉法》的「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声请大法官回避,但还是得由大法官来裁判,加上权力在大法官手上,仍可裁准暂时处分来冻结修正后的《宪诉法》。这也是为何民进党打算让法案依法公告,再透过释宪手段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