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绩效竟组「栽赃队」!勾毒鸳鸯强逼上缴黑枪 检揭冤情...4懒警被重判
前桃园县警局平镇派出所长吴彦霖,2012年间因春安工作绩效压力,竟纵容巡佐丁政豪等员警违法搜索,并与毒鸳鸯「交换条件」栽枪。一审将吴彦霖等人分别判刑5年半到6年半不等刑期,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4日仍依照「违法搜索」、「纵放人犯」等罪,将他们分别判刑5年4月到6年3月不等刑期。可上诉。
判决指出,丁政豪、李永龙、林照雄、陈威等员警于2012年1月18日、19日春安工作期间,于未立案情形下迳自前往非辖内刘姓嫌犯住处违法搜索,查扣安毒。由于平镇所先前在春安工作时的绩效垫底,所长吴彦霖知情后,竟纵容员警私下与刘男「交换条件」,要求交枪交人,以换取不侦办毒品案,好让警方取得查缉枪枝的绩效。刘男答应后,员警将毒品还给刘男,警方也在叶姓男子处搜索取得枪枝。
遭诬陷的叶姓男子被依枪砲罪嫌起诉,但叶男不断向法官称自己被陷害,检方察觉有异而分案侦办,取得刘男因贩毒被列为通讯监察对象的监听档,发现听见刘男交代友人「你放哪里要跟我说」,对方回「我会和你说啊」,成为栽枪铁证。并在2014年间,逮捕吴彦霖等4人,另名员警陈威逃亡遭通缉。
检方对吴彦霖等4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审酌4名员警身为执法人员,不依正当程序查缉枪枝,竟假借职务权力非法搜索,又利用刘男和女友脱身心态作为交换条件诬陷他人,吴彦霖身为所长未阻止反而同意,严重侵害人权、司法威信及人民对执法人员信赖。一审将4人分别判刑5年半到6年半不等刑期。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4日宣判,仍认定4人分别犯下「违法搜索」、「纵放人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分别改判。其中吴彦霖维持一审的6年,丁政豪、李永龙均改判6年3月,林照雄改判5年4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