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日夜「挖矿」挖到机房起火 用电过量造成灾害!法官判45天
▲桃园市简姓男子在桃园市龟山区租屋当虚拟矿场,但疑因用电量超过负荷引发火警挨告。(示意图/视觉中国CFP)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简姓男子去年在龟山区租屋作为虚拟货币挖矿矿场,房间内架设多部电脑设备以24小时不停挖矿赚取虚拟货币,去年10月矿场却突然发生火警,因位于住宅区,火警引发住户恐慌,还好火势被消防人员及时扑灭,但简男却因疏于管理维护吃上公共危险罪嫌,地院审理后判处拘役45天,可易科罚金。
地院判决书指出,49岁的简姓男子去年在桃园市龟山区租房作为挖矿机房,屋内架设多组电脑设备作为挖矿机,以24小时不断电方式挖矿,因用电量超过负荷,简男未确实做好散热设施与定期检修维护,去年10月6日凌晨0时许,机房突然起火燃烧,随即扩及整个机房。
因起火点位于住宅区,浓烟引起邻近居民恐慌,还好消防人员即时赶来扑灭火势,造成挖矿机组严重烧毁,还好未酿成人员伤亡,简男事后遭检方依公共危险罪嫌提起公诉。
地院法官认为,火警发生原因经桃园市政府消防局鉴定为电器因素,起火处位于住宅区,简男涉犯公共危险罪,但考量其犯后坦承犯行与火警影响程度,法官审理判处简男拘役45天,可易科罚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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