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案审结 检方: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求有罪判决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总统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二审逆转有罪改判刑4月。案经最高法院撤销二审有罪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全案将于21日下午进行最后的言词辩论程序检察官提出《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建请法院再判决马英九有罪。至于马英九仍强调自己无罪,全案辩论终结,定7月12日10点宣判

本案因北检认为马英九,要求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对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秘书长罗智强二度报告侦查中的机密,涉嫌教唆泄密等罪提起公诉。而一审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马英九的行为乃是行使宪法院际调解权」,阻却教唆泄密违法,判决马英九无罪。但二审高院认为马英九并非行使「院际调解权」,逆转改认定马英九有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全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院更审由曾审理太阳学运案,将林飞帆陈为廷等22名被告全数判决无罪的女庭长张惠立中签。

更审于21日再度开庭审理,并进行言词辩论程序。其中公诉检察官周士榆指出,法律不因权贵而转弯,不能因被告身分崇隆,就有不同的适用。他批评,马英九违背曾宣誓保障通讯监察的承诺,竟将原本只能做为侦查犯罪的通讯监察资料,挪为政治目的使用,「此为通讯监察不可碰触的红线底线。」

周士榆还举出战国时代《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解释:法律不能因为豪门权贵犯了法而偏袒、曲从他,就像墨线不能弯曲来迁就歪斜不正的木料一样。)建请法院维持先前对黄世铭有罪的判决观点,再判决马英九有罪。

至于马英九则在庭上再度强调无罪,他以「心痛」来形容本案,他说「这个案子审理了两年多,检察官对于我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事实到底是什么,一直都说不清楚,明显的就是为了要达到起诉我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费司法资源。」

马英九还说,「借由本案的审理,也不断的在提醒国人,曾经发生过这样不公不义的司法关说丑闻,然而,三年多来我们的政府却什么也没做,继续延宕「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致使司法关说的事情还在继续发生,例如日前桃园地检署涉嫌关说案,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及公信力,严重破坏了国人对司法的信赖。」

马英九最后强调,「我会继续为杜绝司法关说奋战,那些企图以告我、起诉我来打击我的人,不会得逞,我对关说司法的人,没有妥协的空间,绝不妥协。我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我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马英九泄密案,检方希望「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判马英九有罪。(图/记者黄军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