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手装盲诈保判有罪 检提再审求翻案

前手球国手陈宥宪(左)遭高雄高分院依诈欺罪判处1年2月徒刑定谳,但由于陈宥宪经医学鉴定失明且在民事部分再审连获胜诉,高雄高分检主动为他提出再审,高雄高分院1日首度开调查庭。(洪浩轩摄)

原名陈敬铠的前手球国手陈宥宪,遭控谎称失明诈领保险金,被依诈欺罪判刑1年2月定谳,但由于陈宥宪经医学鉴定确已失明,高雄高分检署主动为他声请再审,陈宥宪1日在高雄高分院首次调查庭中表示,他知道自己看不到,但想捍卫自己的名誉,为了不让身边亲友担心,只能故作坚强。车祸到现在也想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恢复视力、重见光明。

陈宥宪2009年在彰化市区骑机车发生车祸,就医后视力受重创,分别向国泰、南山、明台等3家保险公司请领522万元保险理赔金,但陈宥宪随后被发现可以像正常人般丢接飞盘、教打网球、跳舞等,遭控装瞎诈领保险金。

高雄高分院2018年依诈欺罪判陈宥宪1年2月徒刑定谳,3家保险公司也以「不法得利」等理由,提告要求陈宥宪返还理赔金,但后来南山人寿先与陈宥宪达成和解,高雄高分院也在2020年先后针对国泰、明台案判陈宥宪胜诉,免还理赔金定谳。

高雄高分检认为,陈宥宪经医学鉴定失明,民事最终判决也不用返还理赔金,所以没有不当得利的诈欺犯行,他申请理赔便无犯罪结果,依刑法第26条:「行为不能发生犯罪之结果,又无危险者,不罚」,主动替他声请再审,希望陈宥宪能翻案改判无罪。高雄高分院昨首度开庭,调查全案是否有再审必要。

检察官开庭时表示,陈宥宪受伤后视力时好时坏,若他申请理赔金时视力状况不良,就无诈盲犯意,法院应厘清当时的视力,不能以事后视力变好论罪;陈的辩护律师也提出2位教授最新鉴定报告,认为陈宥宪属全盲,自始都无诈盲的犯意,要求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