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水准皆如此?从「恐怖电影之父」乔治罗密欧谈起

乔治罗密欧代表作《活死人之夜》。(图/剧照

记春锦华特稿

自从进入网路时代后,媒体世界就像是《纽约时报专栏作家佛里曼 (Thomas L. Friedman) 近年一本著作书名一样:「又热、又平、又挤」。

媒体多过春笋水准却极为参差。 因为有了网路撑腰,许多媒体为节省人力时间成本,会让撰稿者抄来抄去。这本是媒体艰苦经营下一种情非得已的生存之道。 但是这种「 抄新闻风气演变到后来,「抄稿人」非但连查核资料能力意愿都没了,甚至连逻辑能力也泥软如一团浆糊

让 「 僵尸」(Zombies,或译活尸)电影活过来的美国名导演乔治罗密欧(George A Romero)上周末辞世。台湾影剧记者编或编译行礼如仪,给他发了一点讣闻。 我猜这些发稿者当中大多数没听过这一号人物或看过他的作品。因此当第一位先PO出稿子的撰稿者给了他「恐怖电影之父」这个称号之后, 其他媒体也不假思索照抄不误。 至少有三家「大报」在网路版里用了这个标题。 但乔治罗密欧是「恐怖电影之父」吗?

他的代表作《活死人之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完成于1968年。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第一部电影诞生(1895年) 迄今巳有一百多年历史,怎么可能拖到73年后的1968年才出现「恐怖电影之父」?

这显然不合逻辑。 但影剧记者或编译敢这样写一定有根据吧?于是我们去网路查找。几乎翻遍所有报导这则新闻的外国网站,都找不到「恐怖电影之父」这个用语。去查维基百科,有了!上面记载着他有两个外号:Godfather of the Dead(活死人电影教父),以及 Father of the Zombie Film(活尸电影之父)。 问题来了,活尸电影可以代表所有恐怖片吗? 教父等于父亲吗(教父意指权威。并非父亲。例如「时尚教父」不等同「时尚之父」)。

这些影剧记者或编译可以私自拼凑、或张冠李戴的创造出 「恐怖电影之父」这种标题,不和道是他们的逻辑或英文能力有问题,还是认为读者只有3岁小孩子智商?最严重的是: 抄的人也不用脑筋想一想?这就是我们今天媒体的水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