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猪零检出不同调 卫福部态度强硬问地方:业者不会去打官司?

薛瑞元强调,中央态度不会改变。(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28日)继续审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函,为修正该会101年9月7日农防字第1011473960号公告,请查照案。」地方订定自治条例美猪零检出,行政院发函提到有抵触法规疑虑,卫福部政务次长薛瑞元说,明年将直接自动失效外,地方要思考若坚持真的能够执行?且到时是罚「贩卖业者」,人家不会去打官司?

薛瑞元上午提到之前发文要求地方检讨,预计今、明天会重新发文跟跟行政院一致。至于明年母法生效, 地方自治条例自动生效,卫福部立场一样?薛瑞元说,跟中央法规冲突,地方法规管的对象是「贩卖业者」,是他们卖猪肉出去,若卖出去,结果中央说少于0.00ppm所以合格,但地方说要0.7ppm,「因此要处罚贩卖者,人家不会去打官司?」

薛瑞元表示,「依照中央法规就是这样,地方要不一样,要有理由跟有无能力检出,以前中央地方都是一致,中央都帮地方做完了,现在地方说不得检出,是谁要去检验?」中央检验过就是符合安全标准,地方检出符合中央,不符合地方,被处罚的人不会抗议台湾就这么小,肉品卖到这里可以,那里不行,会叫人民无所适从,并强调,这种事情不能够「因地制宜」,而大法官738号虽能因地制宜,是每个地方人口密度不同,且也不会扩散。

薛瑞元强调,地方订定更严,管制的不是民众,不可能民众吃超过多少要罚,是管厂商、贩卖者,直说大家有点混淆了,重申中央「态度不会改变」。

另外,行政院发文至六都要求针对订定自治条例部分表达意见并回复,但卫福部则要求检讨,薛瑞元进一步说明,宜兰台东针对所有肉品要零检出,嘉义基隆、彰化、云林新竹、台中、台南,和台北及桃园9县市是针对猪肉零检出,后续会再对直辖市以外的7县市补发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