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公保地解编 头份3案变更住宅区

苗栗县「变更竹南头份都市主要计划案」,获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将解编51案、约5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县府2日指出,首波择定头份市3案10.88多公顷,将公办市地重画变更住宅区「还地于民」。(李京升摄)

苗栗县推动「变更竹南头份都市主要计划案」,将解编51案、约5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还地于民」。县府2日指出,首波解编案择定头份市3案10.88公顷学校、公园等用地,将公办市地重划变更为住宅区,目标今年底完成用地取得,明年初开工。

苗栗县府盘点县内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出久未征收的公园、学校用地解编,去年10月获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县府评估土地所有权人意愿、地区发展潜力等因素,将解编51案,约5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

对此,地方乐观其成,县议员陈永贤提到,竹南头份都市计划早在1972年推动,但长年未有进展,地方终于盼到「天上掉下来的礼物」,且公办市地重划也可以减少许多纠纷,首波变更住宅区有利于居住需求。

叶忠伦近日也在议会关心进度,县府地政处长赖伟君表示,解编首波头份市3案,已办理3场说明会,出席人数近7成、约200人,同意书调查中只有8人不同意,但并非反对市地重划,而是对分配比例或位置有意见,目前持续沟通中。

赖伟君表示,县府与地主们已有相当共识,今年底前完成地上物查估、发价补偿以完成用地取得,最快明年初展开公共工程施工,推动期间持续办理其他区域的公办市地重划作业,以维护地主权益。

首波3案公办市地重划区,范围二包含头份原「文中1」、「公2」、「公(儿)15」,在国道1号、显会路、头份国小、中华路之间约3.67公顷,重划住宅区2.23公顷,其余1.44公顷为灌溉设施、道路、广场、邻里公园兼儿童游乐场用地。

范围四包含头份原「公11」,中央路、中兴路、东桃路及工业区之间约3.12公顷,重划住宅区有1.83公顷;范围五包含头份原「文高2」,中央路、德义路、都新计划住宅区及信二街之间约4.09公顷,重划住宅区则有2.5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