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环保局加强管制笑气贩卖业者及运作业者

警方查获笑气吸食案件增多,环保署已将笑气列为关注化学物质管制。(谢明俊摄)

苗栗县环保局加强宣导县内气体贩卖业者申请贩卖笑气核可。(谢明俊摄)

国内笑气滥用情况日益严重,为了防堵滥用吸食行为,环保署自去年10月30日将笑气列为关注化学物质管制。苗栗县环保局从去年11月起加强查核县内气体贩卖及运作业者,并宣导业者未来如需运作笑气,须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核可文件申请,否则将处以3万至30万元罚锾。

环保局指出,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主要正常用途,本来应用在电子半导体产业医疗麻醉食品制作奶泡等,但由于有麻醉止痛效果,常遭非法吸食滥用,而吸食后不仅会影响人体生成维生素B12生成、伤害血液与神经系统外,也会造成恶心、呕吐、脑水肿视觉系统脑部受损、精神混乱等病症

环保局表示,为避免民众及业者非法运作笑气,环保局从去年11月起即偕同环保署化学局、卫福部食药署及苗栗县政府卫生局,针对辖内11家气体贩卖业者及现有运作笑气12家运作业者进行辅导访查,要求业者未来如需运作笑气,包含制造、输入、贩卖、使用及贮存时,应于今年5月1日前完成关注化学物质核可文件申请,并依规定每日申报运作纪录

环保局强调,民众若非法持有笑气,经查获后可依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处以新台币3万元至30万元罚锾,若致人于死或危害人体健康等,则加处相关刑事责任,最高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罚金最高1000万元,因此,环保局呼吁请民众切勿为了一时助兴非法运作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