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轮胎老臣陈启清贪5亿判5年 今天入监
股票上市的「南港轮胎」公司资材部前经理陈启清,利用掌管采购大权机会,长年向南港轮胎供应厂商,收巨额回扣5亿多元,被判刑5年,并科罚金1500万元确定,台北地检署因他的户籍地在新竹,今天已嘱托新竹地检署发监执行。
陈启清在南港轮胎工作36年,但从19年前,担任公司采购业务后,长期向橡胶等22间原料代理商及报关公司收取回扣累积逾5亿元,还利用妻子境外帐户洗钱。
2014年7月16日,检警搜索陈启清夫妇家时,当场从陈家随处置放的大小鞋盒中,搜出高达2亿8530万元现钞,另扣陈某的OBU帐户内查扣424万美元存款。
由于陈启清夫妻于法院审理期间陆续认罪并分别获3000万元、1000万元交保,并与南港轮胎5亿元和解,台北地院2015年4月依证券交易法、洗钱等罪判陈启清5年徒刑,并科罚金1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