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男持刀刺殺情敵還放火燒死!死者父怒斥應判死 今二審仍逃死
洪振凯持刀刺杀情敌还放火烧死,一审被判无期,不服上诉二审,今天视宣,仍判无期徒刑。图/本报资料照
洪振凯不满胡姓女友与他分手后,即与同事叶姓男子交往,前年底等候叶下班返家,拿刀朝叶胸前刺入,双方拉扯后又朝其背部刺杀6刀后倒卧在地再放火烧死,一审判洪无期徒刑,不服上诉,叶父怒斥洪说,这么残忍的人一定要判死刑。二审今天上午视讯宣判,仍判他无期徒刑。
台南高分院审理时,法官询问家属意见,叶父怒斥洪男说,实在太残忍,没杀死,还放火烧死,这么残忍的人一定要判死刑。叶母更情绪激动,欲走向洪男座位处,想找他理论时,遭家人及被害人保护协会制止,哭诉「法官主持公道」。
台南高分院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及经送往刑事局解析、放大画面,勘验南科环西路第一现场画面,查看叶男当时有无反应,依监视画面,洪男几度将蔡男搬上机车,但因重量搬不上去,直至放置脚垫板上横放,但叶男手下垂地面,随机车前进在地上拖行。
另从晨曦湖北面停车场监视器第二现场,依稀可以洪男将安全帽放下,期间也有位路人经过,洪男刻意挡在死者与路人之间,随后洪男弯下腰,看不出在做何事,但有后倾动作,现场随即爆炸,强烈火光。消防局人车赶抵现场,以泡沫扑灭燃烧猛烈人车。
洪男说,当时有阿婆经过人行道,但他没有挡住行人视线。他表示,第一现场叶男已没生命迹象,他将对方拉起来搬上机车,是想载对方到消防队。
洪男主张,案发后,他骑机车载叶男想到消防队求救。法官认他当时行经方向,依google地图并非消防分队方向。
一审判洪振凯杀人,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另民事部分,一审判洪赔偿父亲335万多元、母亲350万多元,以及死者2名未成年女儿386万多元、406万多元,合计147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