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公厕遭学长性侵!「拒婚前性行为」破功崩溃:以为只要抱抱
▲蔡男见小美心情不好,便带对方到情人码头散心。(示意图/翻摄pakutaso网站)
高雄一名蔡姓男大生看到学妹小美(化名)心情不好,竟当对方带到公厕内性侵得逞,让拒绝婚前性行为的对方直接崩溃,气得提告求偿50万元。桥头地院认为,蔡男现虽有工作,但薪资无法负荷,判他须赔偿36万元整。
判决书指出,蔡男2016年3月7日凌晨1时发现小美心情不好,便骑车带对方到高雄市茄萣区情人码头散心,随后将小美带进码头的残障厕所内,不顾反对性侵得逞,见对方下体流血才停止动作。
小美表示,虽然对学长有好感,但家人曾说过没结婚不可以发生性行为,因此对方曾多次要求发生关系都被她拒绝,本以为到公厕内只是像以前一样单纯拥抱,「不知道他会对我做那种事」。
▲蔡男在公厕内性侵小美得逞。(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蔡男到案后向警方坦承犯行,表示与小美是男女朋友,他以为对方说的「不要」是因为痛才讲,不是拒绝发生关系,且小美当天穿着紧身裤,若不是自愿实在难以脱下,但他却在开庭时说,警方的笔录都是员警以强硬兼哄骗方式所为,否认性侵。
小美友人证称,小美案发后有打电话哭诉,她才陪同对方报案,且之后小美都没有安全感,容易紧张、难过、惊醒,甚至会想睡在教职员办公室,不敢回宿舍睡觉。
法官调阅两人对话纪录发现,蔡男案发后表示「抱歉,今天真的冲动过头了」、「我真的不知道你还是第一次」、「我后悔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妳应该是撕裂伤的痛,过几天就会慢慢好的」、「对不起今天这样子对妳,还是要向前走,冷静两个礼拜再联络吧」。
▲小美事后不敢回宿舍睡觉,非常害怕他人。(示意图/翻摄pixabay网站)
小美则回,「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痛」、「对你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但对我来说伤害造成了」、「以后我要怎么谈恋爱甚至结婚,我都不敢想像甚至期待了」、「你就像破坏我感情的第三者一样」,蔡男则说「觉得妳想的太夸张了,对不起我就这样伤害了妳…我以后不会再找妳了」。
法官根据成大医院鉴定报告表示,小美下体的确有遭入侵痕迹,且胸部上也采集到蔡男的DNA;另外,小美案发后的确罹患恐慌症、疑似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等精神疾病,又因常做遭到侵犯的恶梦失眠,认定与一般被害人情况相符。
法官表示,蔡男与小美并非情侣关系,且两人可接受的肉体亲密度明显有落差,加上蔡无视小美的身体权、性自主决定及贞操权,情节重大,但考量他已毕业、月入2至3万元,求偿50万元过高,判赔36万元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