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怀宗涉诈助理费「当庭全认了」 维持交保免坐牢可回家过年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员潘怀宗涉嫌诈领助理费,2008年至2020年「技巧性」陆续共诈领了300万元,日前检方声押潘怀宗不成,上月27日法官裁定200万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但遭高院认为潘友勾共犯嫌疑,5日撤销交保裁定,8日士林地院传讯潘重新裁定是否羁押,但因潘法庭上全承认,法官当庭裁定仍200万交保。

▲潘怀宗戴着鸭舌帽口罩低头发一现身士林地院,身旁2名男性友人陪同进入法庭。(图/记者黄宥宁摄)

潘怀宗今(8日)出庭头戴鸭舌帽,身边跟2名男友人一起快速进入法院,面对媒体询问仍不发一语。该次他的辩护律师团多增加一位魏忆龙,魏忆龙则是新党发起人之一,但在2001年退出。经将近37分钟的开庭,法官当庭谕知维持原裁定,潘怀宗仍以200万元交保。据悉,潘怀宗今日可再获交保原因是他在法庭上坦承不讳,不再争执。目前检方是否再抗告检察研析卷证讨论中。

全案从去年士林地检署接获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函报,指出台北市潘怀宗议员及陈玉台办公室主任疑似诈领助理费并立即进行长期搜证。由陈铭锋主任检察官、林士淳检察官指挥台北市调查处及本署检察事务官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执行搜索6处,扣押行动电话、存折,初估诈领金额至少约新台币300万元。但士林地院认为没有羁押必要,裁定200万元交保。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潘怀宗承认有利用人头诈领公款,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刑法》的「使公务员等载不实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 潘怀宗(中间)由魏忆龙律师陪同离开。(图/记者黄宥宁摄)

8日再出庭经法官讯问后,认为潘涉犯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之罪嫌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伪造证据勾串共犯之虞,虽有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3款之羁押原因,惟依相关卷证资料,无羁押必要,爰裁定命潘怀宗以新台币2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命潘怀宗不得对本件被害人证人有直接、间接接触之行为。

经典不败、滋润不腻

超级女神惊人家世曝!1周5天信义夜店跳通宵 68岁嬷IG拥6千铁粉

少女「怕爸爸被关」沦禁脔4年遭侵犯90次 鬼父重判2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