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主动约砲…太晚回家露馅! 21岁男被判1年7月

图、文/镜周刊

21岁的陈姓男子透过网路聊天结识当时才13岁的少女,2人在陈男租屋处独处,小女生春心勃发,主动向陈男求欢,且发生性行为,事后少女母亲发现,愤而提告,尽管少女在法庭证称:「当下是我主动跟他说,我想跟他发生关系的,他才同意」,且事后也赔偿5万元和解,但法官审酌被告奸淫幼女罪,是3年以上之罪,但考量被告确有悔意,给予减刑,判刑1年7月。

判决书指出,从事太阳能工作的陈姓男子,2017年12月间透过网路聊天室结识13岁被害少女,2人进而交往;2018年4月8日,少女到陈男租屋处聊天,两人在情投意合下性交一次,当天因少女太晚回家父母追问之下,她坦承与陈男交往,并发生性关系,少女母亲愤而提告。

庭讯时,少女证称:「我和他(陈男)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双方合意的,4月8日那一次,当下是我主动跟他说我想跟他发生关系的,他才同意。」

陈男则坦承犯行,只说2人是合意性交,不过因少女案发时未满14岁,她也证称:「他知道,刚开始认识时,我就有告诉过他,13岁,就读国一」;对此陈男并不否认。

虽然2人是合意,但陈男5年内已有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经法院判刑3月确定(已执行),属于累犯。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陈男明知少女年仅13岁,处于身心人格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于男女两性关系的认知未臻成熟,仍处于懵懂状态,竟未能克制自身情欲,对少女身心健康发展及日后人际关系交往,均造成负面影响,但考量双方和解,且陈男没有违反少女意愿,因此减刑轻判陈男有期徒刑1年7月,可上诉。

更多镜周刊报导台东面店杀猫事件 竟称同业背后放枪交友网艳遇医师工程师、刑警 女博士惨被诈560多万【渣男黑小英网虫骗财又骗色 栽赃小英踢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