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错了吗? 丈夫为临盆妻请假5天被炒鱿鱼

▲涂先生接到妻子即将分娩的电话,赶紧请假回家陪产,却因此丢掉工作。(图/达志示意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广州一家公司涂姓技术员接到妻子即将分娩的电话,赶紧请假回家陪产,却因此丢掉工作。公司认为,他请假太长,要求提前两天回到岗位结果还是以违反请假制度为由开除他。涂男不服,先申请仲裁未果,便转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约,判决赔偿涂男人民币8万元(约台币40万元)。

涂姓男子于2013年7月22日接到妻子即将临盆的电话,因而要求请假9天回家陪护生产的妻子,并写好《假条》给部门主管签名同意。没想到过了两三天,就接到总监来电,嫌他请假太长,要求早点上班,涂男便于30日提前回公司上班。

公司的《请假条》上明确附注,「请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2天需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工伤病假等需附证明文件。」涂姓男子称,当天马上就找主管协助调整工作,将其工作移交给同事。拿到主管签名同意的请假条后,因总经理不在且快到下班时间,只好电话告知,但未明确表示请假天数。总经理在电话里同意,涂某便委托同事帮忙转交假条。

涂男回公司上班后,算算扣掉星期六、星期日,其实只请了5天假,便补写请假5天的假条。经主管签名确认,却迟迟等不到总经理的书面同意。之后公司却作出「处罚通知」,以旷职5天为由开除他。

总经理表示,当初认为请假时间太长,因公司只批准一天临时假,超过3天的必须提前申请,否则就是旷职。但涂男一直到回公司上班后的第三天才补请假手续。涂则解释,总经理那三天刚好不在,所以才迟办手续

涂男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判定公司应支付通话费补贴、出差报销款等2000多元(约台币1万元)。但涂某不服,于是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约,判决支付涂某赔偿金7.8万元人民币,包括此前仲裁委确认的2000多元,共应支付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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