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恐少7成?幸福盟要求公投票一起领 中选会「怕错」婉拒
▲爱家3公投送出逼近200万份连署书。(资料照/记者赖于榛摄,下同)
中选会日前宣布年底「公投绑大选」将先领九合一选票,再领公投票,但是提出反同婚3项公投案的下一代幸福联盟21日担心这会让公投票源流失近7成,到中选会陈情要求修改程序一起领公投票;中选会则表示,选民如同时领取选举票与公投票,年长及行动不便者将不易圈投,且易发生投错票匦情形,并强调此做法也有会让开票统计较为迅速,九合一选举结果能及早确定,符合社会各界于投票当日知悉选举结果的期待。
公投案目前包括反同、挺同共5案要对决,国民党送出的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燃煤电厂,以及拥有前总统马英九、行政院前院长江宜桦支持的以核养绿,以及挑战2020东京奥运要用台湾名字出赛的东奥正名公投。
面对爆量的公投案,为了流程更加顺畅,今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及全国性公民投票,投票进行程序采「选举领、投,公投领、投」方式进行,选民先领九合一选票、投票,再领公投票、投票,「开票程序为先办理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开票,再办理公民投票开票」。
不过,幸福盟质疑10年前大选绑公投时,流失500万公投票将近7成公投票,己说明「先选票、后公投」二阶段领票不可行,要求中选会调整程序为「选票与公投票」同时领取,让已领票的民众自由决定是否要投下公投票。
针对幸福盟的要求,中选会随后发出新闻稿重申,年底投开票作业程序经第510次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九合一选举及全国性公投将采「选举领、投,公投领、投」方式进行,开票程序也会先办理九合一选举开票,再办理公投开票。
中选会提出几点解释,除了强调九合一选举、全国性公投的依据,分别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公民投票法,二者的投票资格规定不同,前者为满20岁者,后者则是满18岁;加上选举票及公投票数量多,选民如同时领取选举票与公投票,年长及行动不便者将不易圈投,且易发生投错票匦情形;以及若采目前的投、开票程序,也有助于开票统计较为迅速,九合一选举结果能及早确定,符合社会各界于投票当日知悉选举结果的期待。
另外,幸福盟还质疑中选会在18日临时更改查对作业须知,规定在连署书主文下填写「同意」,将被视为无效连署,中选会则表示,无论是旧法或新法时期,均应依规定格式进行连署并依法提出,依法查对部分则如前述,相关说明也可以参照该会全国性公民投票专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