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台风假补班补课 柯市长别当「苛」市长
文/劳动党
柯文哲主政的北市府提台风「补班补课」的建议,引起社会普遍反弹。针对柯文哲及北市府的想法,我们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台风假补班补课,会诱使工人冒风雨危险上班,因为工人不想因补班而破坏原来的有计划、规律的休假日。
二、去年柯市长「误判」台风假,并没有「对不起国家、民族」。柯市长对不起的恐怕只有「资本家」,提醒柯市长,「资本家」并不等于「国家」,也不等于「民族」。
三、柯市长喜欢SOP,那么只要建立一套如何根据气象预报,做最佳的判断的SOP即可。不必因为台风没来就懊脑,就像不必因为家里花钱装了灭火器,几年都没起火,就懊恼不已。
四、台湾虽然一年有一、两天的台风假,但,2015年台湾工人一年的总工时仍达2103小时,比34个OECD国家的平均工时1749小时,仍多了三百多小时,相当于四十多个工作天。北市政不必因为工人少工作了一两天,就大叫「影响经济发展及整体竞争力」(引用自台北市发给行政院的公文)
五、柯市长这次搞出这个建议案,是因为,如果放台风假却风和日丽,「那些老板们会呱呱叫」(柯市长语);如果没放,却又狂风暴雨,工人一定骂翻天。这是柯市长的两难,但柯市长怎么没想过,如果改成补班补课,放台风假却风和日丽,老板们虽然不会骂,但工人最后一刻突然得知放假,无法有计划使用休假,却又要取消原定的渡假日,一样要骂翻天;如果,没宣布台风假,却又狂风暴雨,工人也必然要骂政府草菅人命。因此,如果改成北市府的建议案,对柯市长的好处就是,只会被工人骂,但无论如何都不会被老板骂。
六、根据劳动部的订定「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规定:若台风假工人没上班,「雇主宜不扣发薪资」。换句话说,雇主不给薪也是可以的。劳动部这样的解释,已经违反了劳基法中有关薪资的基本精神,也与劳动部之前发表「无薪休假违法」的基本立场相矛盾。因此,目前有些雇主台风假不给薪,不过有些雇主仍依过去的惯例而给薪。而台北市人事局的建议案,竟然要比现况更退一步。
最后,我们认为,越是重视人民安全的政府,就越应该放宽台风假的判定基准,当然,就结果上来看,「误」把「风平浪静」判为台风假的可能性就越高,但为了安全,这是好事。关于台风假的资薪问题,我们认为劳动部订定的「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事实上规定雇主可以不给薪,是违反母法的立法精神的,应该废除。立法机关应该透过增修劳基法条文,把台风假需给薪,予以明文规定。
●原文刊于【劳动党】•脸书“怎么办”,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