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纯少女恋上假大亨 做完发现他只是运匠...怒告性侵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见钱眼开?台北市一名16岁少女前年透过脸书,认识一名自称「事业有成」、年纪超过50岁的中年大叔,两人随即交往,并发生多次的关系。然而,纸始终包不住火,去年10月,少女发觉郭姓大叔只是「司机」,加上郭男暴力胁迫而告他性侵,导致后者被判6年徒刑

▲少女误信「假大亨谎言,和他忘情做爱14次。(图/示意照/取自网路)

检方调查发现,假冒「有钱大亨」的郭男现年50多岁,他透过脸书,认识当时年仅15岁的少女。自我介绍时,郭男没有坦白,反而谎称自己在广告界赫赫有名,还拥有自己的片厂;因为仇家太多,才会假冒成计程车司机,并随时携枪防身。

郭男讲话太过诚恳,让原本保守的少女情窦初开。今年3月两人首次见面时,郭男还特地借来一辆凌志轿车,让少女当场「动了凡心」,随即答应和郭男交往。之后,两人在旅馆和计程车等地陆续发生14次性关系,全程还用平板电脑录下。

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相处久了,少女开始对片厂产生好奇,但每次要求「想去看看」,都被郭男以不同的理由敷衍过去;少女因此怀疑郭男,加上男方因缘巧合下,撞见少女和男性友人外出,当场醋劲大发,拿枪威胁要同归于尽并散布性爱照,两人的关系才濒临破裂。

遭受到男方如此对待,少女大梦初醒,决定要控告郭男性侵。为厘清两人关系,警方透过各种管道,发现两人不是在旅馆做爱,就是在计程车内车震,加上少女动作自然,完全没有被性侵的意思

更离奇的是,警方调阅两人的对话纪录发现,少女除称郭男「老公」,还会不时传送裸照及「我在自慰,你要不要看」、「老公,我要高潮了」等咸湿对话,判定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过,由于郭男与未成年少女性交依然触法,台北地院5日依照与少女性交、恐吓、枪砲条例等22罪,判处他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