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派任公股董总65岁天花板 财部:非为任何人量身定做

财政部。(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配合行政院日前修正国营事业负责人遴选要点,财政部亦在昨(4)日公告修正「财政部派任公民营事业机构负责人经理人董监事管理要点」,取消派任公股行库董总「不得超过65岁」限制,仅规范任董总若届满65岁,应每年报院报部延长;除非有特殊原因并报院或报部核准外,逾68岁则应立即更换。

依照现行规定,公股行库的董监事派任年龄不得超过65岁,且无论任期是否届满,年满68岁时,应立即进行更换,此次法规修正后,则取消派任公股行库的董总、董监事年龄限制。

外界质疑,取消派任年龄是否是为特殊个案量身定做?对此有财政部官员澄清,该修正主要是配合行政院对派任国营事业董总的规范修正,须有一致化做法,包括交通部经济部等也一并适用相同规则。官员强调,财政部并非首个修正派任要点的部会,并非为了任何人选才拿掉限制。

此外,「财政部派任公民营事业机构负责人经理人董监事管理要点」修正后,把对派任总经理的规范,一并整合进派任要点,比照现行董监事规定办理,但实务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