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提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 实现公职「监察全覆盖」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人民大会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图/翻摄自新华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4日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审议及表决《监察法》草案,并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人大发言人张业遂表示,目的对所有行使权力公职人员要进行「监察全覆盖」。

发布会上人民日报记者提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监察法草案,想请问发言人,制定监察法、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为了解决现实中的哪些问题,又有何重要意义

张业遂表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顶层设计,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张业遂指出,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通过制定监察法,实施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构建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张业遂提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两次做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去年,常委会两次审议监察法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认真研究吸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确保制定好这部重要的法律。

此前《新华社》报导,提到「监察立法」、实现反腐败国家立法有7大关键文章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人民日报记者 。(图/翻摄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