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税负制新增两项避风港标准 勤业众信吁企业注意
OECD也发布了GloBE资讯申报表(GloBE Information Return, 以下简称「GIR」)最终范本格式,以及应予课税原则(Subject to tax rule,以下简称「STTR」)报告和相关租税协定立法范本条款与注释。
勤业众信提醒,不论台湾何时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集团营收达7.5亿欧元的台商企业仍需在其他明年起实施GloBE的营运地区纳税和申报GIR。建议尽早着手进行GloBE影响评估、咨询专业机构,同时继续掌握全球各地区及台湾的修法动态,及时调整以因应潜在影响。
徐有德指出,当集团最终母公司所在地因有效税率未达15%应补缴补充税款而该国未依相关规则征税时,征税不足支出原则(UTPR)要求该集团应于其他营运地补缴母公司未达15%的税额。
徐有德提醒,仅管目前台湾财政部尚未说明是否导入GloBE、何时上路,一旦台商集团各个营运地区将于明年实施GloBE,集团亦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2024年度GIR并申报集团所有营运地区的有效税率和补充税款(若有)。因此,落入7.5亿欧元门槛之台商集团须尽早正视此项新税制,及早准备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