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香港首当其冲
日前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中,最受市场关注的,就是会议公报提出设置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等措施。有专家分析,中国企业海外收入相对较低,推出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制度对中国整体负面影响较为有限,但可能对香港现行税制和营商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不少分析指出,国际税收改革对征税权的重新划分,目前主要针对大型跨国科技巨头,「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规则实施后,可能会要求位于低税率地区的中间实体缴纳额外的税款。据估算,如果将这一税率设置为15%,那么在全球层面每年能够多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税收。
长期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将低企业税率作为吸引国际投资、扩大本地企业规模和就业率的重要手段。《券商中国》引述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曹鸿宇此前撰文分析,全球企业税率长期下降乃至出现国家间「逐底竞争」,给跨国公司避税活动带来极大便利,少数低税经济体从中受益,但多数国家和地区显著受损。
实际上,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经历多年谈判,本月初由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协调形成双支柱方案。第一支柱将建立关于缴税地点的新规则,以及国家之间共用征税权的全新方法;第二支柱则是透过设立全球最低公司税率,解决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或免税地来逃避税收的问题。
曹鸿宇表示,香港目前是全球第七大避税港,也是亚洲最大的避税港。据估算,香港有效公司税率不超过10%,落实OECD「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削弱香港的低税率优势,增加在港跨国企业税务和合规成本。
对中国企业影响为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撰文分析,从支柱一的角度看,中国企业中同时符合协议规定的营业额和利润率标准的不多,即使符合也主要集中在石油、银行、保险等领域,而这些领域都属于协议规定的排除范围。从支柱二的角度看,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也不大,因为中国企业所得税实行全球征税原则,政府对居民企业的全球所得征税,即使企业境外所得(股息、红利)没有汇回也要对其征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