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香港首当其冲

日前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中,最受市场关注的,就是会议公报提出设置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措施。有专家分析中国企业海外收入相对较低,推出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制度对中国整体负面影响较为有限,但可能对香港现行税制营商环境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不少分析指出,国际税收改革对征税权的重新划分,目前主要针对大型跨国科技巨头,「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规则实施后,可能会要求位于低税地区的中间实体缴纳额外的税款。据估算,如果将这一税率设置为15%,那么在全球层面每年能够多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税收。

长期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将低企业税率作为吸引国际投资、扩大本地企业规模就业率的重要手段。《券商中国》引述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曹鸿宇此前撰文分析,全球企业税率长期下降乃至出现国家间「逐底竞争」,给跨国公司避税活动带来极大便利,少数低税经济体从中受益,但多数国家和地区显著受损。

实际上,国际税收体系改革经历多年谈判,本月初由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协调形成双支柱方案。第一支柱将建立关于缴税地点的新规则,以及国家之间共用征税权的全新方法;第二支柱则是透过设立全球最低公司税率,解决跨国公司将利润转移至低税或免税地来逃避税收的问题

曹鸿宇表示,香港目前是全球第七大避税港,也是亚洲最大的避税港。据估算,香港有效公司税率不超过10%,落实OECD「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削弱香港的低税率优势,增加在港跨国企业税务合规成本

对中国企业影响为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撰文分析,从支柱一的角度看,中国企业中同时符合协议规定营业额利润率标准的不多,即使符合也主要集中在石油、银行、保险领域,而这些领域都属于协议规定的排除范围。从支柱二的角度看,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也不大,因为中国企业所得税实行全球征税原则政府居民企业的全球所得征税,即使企业境外所得(股息红利)没有汇回也要对其征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