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藏海外」时代终结 陆反避税两大招台商无处逃
▲大陆《个人所得税法》从1994年开始实施。(示意图/CFP)
大陆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讯息显示,从9月起,将与多个国家(地区)首次交换CRS资讯,「启动全球大追税」,除此之外,甫拍板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亦新增反避税条款,可能让过去习惯将金流移往香港等海外第三地的台商无处可逃,有被补缴大额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直指,富豪透过把钱藏海外,或取得外国护照逃避税收的时代正在结束。
CRS(海外金融帐户共同申报准则)资讯,将让大陆税务机关掌握个人境外收入情形,包含香港和澳门两地,将在九月底之前,和大陆完成CRS下的第一次帐户讯息自动交换,届时如大陆税务居民在香港购买大额保险等资转转移讯息,均将被大陆税务部门掌握。
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实施CRS标准,据高鸣咨询统计,有61个国家和地区的大陆税务居民,金融帐户讯息将交换回中国。
包含离岸避税天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都在讯息交换之列。而还未加入CRS的美国,也不代表排斥此类税务资讯交换,因为美国已早早启动FATCA(肥咖法案),堪称CRS的先行版本。
不只如此,大陆反避税另一大招,就是刚拍版修正的个税法,据《中国证券报》报导,个税法新增的反避税条款,将个人避税行为也纳入反避税体系,税务机关有权将不合理商业目的安排,或是认定居民将公司设立在无合理经营需要,且税负明显偏低的地区,可视为避税行为,将对税务居民进行调整补税。
▲大陆启动全球大追税和反避税条款,将让富豪无处可逃。(图/达志/示意图)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税务主持会计师段士良日前就提醒,对台商来说,企业低报大陆薪资或社保费,或者透过搜集发票抵税,也将越来越困难,势必增加台商成本;对台干个人而言,大陆个人税改结合CRS后,台干在大陆以外地区领取的薪资很有可能会被大陆税局所掌握,建议台商应该对员工叙薪规划重新检视。
他进一步指出,对台商来说,个税改革的杀手锏可能是个人受控外国企业(个人CFC)及个人反避税条文。对喜欢透过境外公司操作的台商而言,未来十分容易落入个税修正草案中的大陆税务居民,若同时受两岸个人CFC(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规定)夹杀,重复课税恐高达40%。
据新浪网报导,早在一个多月前,外媒便发布重大消息,新西兰、澳洲各大商业银行冻结了数千的账户,并要求确认开户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人,其中也涉及到了大量的大陆税务居民。
▼全球各地开始确认金融帐户讯息 。(图/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