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药专案进口却不适用药害救济 食药署:将研议可行性

台湾正面临30年来最严重缺药潮,小至软便剂、口服抗生素,大至癌症用药、手术用的麻醉剂,都难逃缺货危机。(王家瑜摄)

国内缺药问题越来越严重,缺药品项也愈来愈多元,本报独家报导,若发生缺药时,卫福部会采「专案进口」,但《药害救济法》规定,若采专案进口的药品在国内发生药害事件,并不会适用药害救济。对此,国内医师今天表示,即使不常发生,也应修法,还给国人多一个保障救济的机会。食药署则表示,将广纳各界意见来研议可行性。

台湾正面临30年来最严重缺药潮,小至软便剂、口服抗生素,大至癌症用药、手术用的麻醉剂,很多药品的替代性不足,需以专案进口药品救急,食药署却发文提醒医疗院所,这些药品没有正式许可证,使用前需要取得病人同意,且不适用药害救济,让第一线医疗人员相当无奈,认为食药署将责任转嫁给病人和医院。

长庚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陈俊宾表示,观察过去临床观察,民众使用专案进口药物时,也确实曾发生过多起过敏反应,但目前是较少发生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但由于台湾面临最严重的缺药潮,许多药物因此改采专案进口,可能增加的用药的风险,因此陈俊宾支持推动修法,若能有多一项保障,纳入药害给付会更好。

陈俊宾表示,药害救济已经是少数,因为专案进口而造成药害,可能更会是少数中的少数,但这些族群原本就很难替自己争取到权益,若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病患恐求助无门,现在国内的氛围常常是,自己遇到了才会开始重视,因此不如趁这个机会推动修法。

对此,卫福部食药署副署长陈惠芳表示,因药品短缺专案制造或输入之药品,虽其成分剂型之疗效及安全性曾经评估,惟仍与领有药品许可证之药品有别,倘将其风险转嫁其他领有药品许可证业者共同承担,恐不甚公允。

而针对专案核准制造/输入药品,是否建立药害救济?陈惠芳表示,因药品短缺而专案进口或制造之药品是否纳入药害救济,除涉及修法外,因该等产品仍与具药品许可证之药品有别,故仍须征询各界意见(包括具药品许可证之药商),据以研议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