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交「512张照片、17G影片」疯传 刑事局正式回应了
▲摄影师创作的「艺术照」意外流出,网上出现512张、68张、218张不同组套图,引发求档狂潮。(图/翻摄IG)
摄影师假藉外拍之名举办「6女7男」群交趴,整起事件也随着512张照片、数段影片、参与者IG及脸书等档案曝光被推向舆论最高峰。现在台北市刑大、新北市刑大、刑事局等单位纷纷表示,因为目前仍没有民众报案,加上猥亵照、艺术照定位模糊,照片关键部位也都被遮住,是否触法必须谨慎思考。
摄影师外拍「6女7男群交」震惊各界,现在还有网友爆料大量照片,分为旧照片共68张,新照片共有512张,档案名为「摄影集」共375MB,另有218张一组在流传。此外,网上还疯传着多段17G影音,是否为群交趴真假难辨;也有人宣称拿到肉搜过的RAR压缩档案,内有参与者的脸书和IG帐号等资讯。
现在警方也出面表示说,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目前认定底线是三点不露,尽管照片中动作、肢体型态看似猥亵,还有类似男女口交、性爱等镜头,但是关键部位全都被图片遮盖、涂黑,因此照片都不能证实他们是否真有群交行为,或是利用「借位」手法拍摄。
而且从照片的拍摄手法、灯光、照片色调运用等手法都相当纯熟,可能部份比较开放的民众会认为是情色艺术照,所谓「色情猥亵照」与「情色艺术照」本来就相当难界定,加上拍摄照片的详细资料「人、事、时、地、物」全都不清楚,警方没办法只根据照片就片面认定违法。
▲检察官收案后,指挥台北市妇幼队搜证。(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
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警方也表示,民众举办「群交活动」是否触法也值得讨论,只要参加群交的所有男女都已经满18岁成年,过程中没有使用毒品、迷药或是强迫、违反他人意志性交,如果所有人都是合意性交行为,并且又都在私密空间进行,可以用哪些法条侦办仍需思考。当然若他们涉及金钱交易的话就确实违法。
此外,为了厘清这名摄影师是否有涉犯刑事法条,台北地检署检察长邢泰钊与妇幼专组检察官们开会讨论后,决定分他字案侦办,并指挥台北市妇幼队在网路上搜证,近期将约谈相关人士到案说明。